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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减负办关于切实做好农民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5-05 浏览次数:312

吉农负办〔20135

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

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要高度重视监督卡的发放工作

发放监督卡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减负政策的制度安排,通过发放监督卡能够让农民知道哪些是合法负担,哪些是非法负担,哪些是农民应履行的义务;能够有效地制止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督促各单位及部门向农民收取税费的同时出具有效依据和手续。实践证明,监督卡制度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形式,是提高干部群众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卡的发放与管理,把全面实行监督卡制度作为巩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民负担不反弹的重要措施来抓。

二、   切实做好监督卡的接收发放和登记工作

省减负办按照各地农(农工)户数、合作社数和村数,于11月中旬左右陆续将监督卡送到各县(市、区)减负办。各县(市、区)减负办要做好接收、查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本次印制的监督卡使用期限为5年,即2013年至2017年。监督卡免费印发,各地不得再向农民、合作社或村级组织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县(市、区)收到监督卡后要及时发送到各乡镇,由乡镇政府在1130日前发放到村级组织,并确保到位率达到100%。各县(市、区)不得滞留、延缓监督卡的发放。同时,要做好监督卡发放的登记工作。省里对每个县(市、区)都按一定比例多印了一部分监督卡,用于填错、丢失补办监督卡的发放。再有不足应及时与省减负办联系

三、   认真组织好监督卡的填写

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监督卡发放的宣传、培训和入户等工作。乡镇政府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确定专人,组织好乡村干部逐村、逐户填写上名称、人口、劳力、面积等基本情况。监督卡要于1215日前发放到户。凡面向农民收取的费用和要求农民提供的劳务要由相关部门填写,相关税费项目由征税机关填写;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填写;其他收费项目由收费单位填写。凡未将监督卡发放到户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农民有权拒交税费和拒绝出工。不得在卡外加重农民负担、农民合作社负担和村级组织负担。

四、加强监督卡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把监督卡发放作为今年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人力深入乡村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及时发放到乡、到村、到户,发放是否实行了登记制度,发放到户的监督卡基本信息填写是否全面、准确、规范。各县(市、区)减负办要逐乡检查,各市(州)减负办要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得低于乡镇数的10%,检查及抽查结果要上报省减负办。省里将对全省监督卡的发放情况重点抽检,明察暗访,确保监督卡发放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发挥监督卡的减负效果,巩固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013年11月13

(各县(市、区)要将此件发至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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