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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省邮储银行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5-05 浏览次数:351
各市(州)农委(农经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农业局(农经局),各县(市、区)农业局(农经局、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各市(州)分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积极探索金融支农惠农新举措,省农委和省邮储银行决定在我省开展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试点工作。通过试点,鼓励担保机构对农民合作社开展担保业务,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难题,探索担保贷款的操作路径,加强政府、金融机构和担保中介机构的合作与协调。为保证试点健康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及贷款对象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13〕77号)确定吉林省为2014年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省。经省农委与相关单位多次沟通协商,省邮储银行和吉林省惠民农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担保公司”)同意合作,在靖宇县等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向全省扩大范围。贷款对象为靖宇县农民合作社和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以下简称“省联合会”)在各县(市、区)的会员单位。
二、贷款申请条件
(一)农民合作社须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原则满三年以上),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固定办公场所。能提供全体社员签名同意贷款及担保事项的成员大会会议纪要。
(二)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能够接受信贷监管,并按时向银行及担保公司报送相关资料。农民合作社无不良贷款或经济纠纷,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农民合作社能提供足值反担保物。
(四)农民合作社贷款仅用于本社生产经营。
三、贷款期限及额度
贷款期限及额度由省邮储银行和惠民担保公司共同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四、贷款费率
(一)担保手续费:惠民担保公司对靖宇县和省联合会会员单位收取总保额每年0.5%的手续费,其余2.5%由财政补贴。
(二)贷款利率:省邮储银行根据农民合作社资信、还贷方式等情况确定贷款利率,最高贷款年利率不超10%。
五、担保方式
采用惠民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
六、贷款程序
(一)非试点范围农民合作社及省联合会成员直接将合作社申请材料递送惠民担保公司。靖宇县农民合作社将申请材料报靖宇县农村经济管理局,由靖宇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对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将筛选后的合作社材料递送惠民担保公司。
(二)邮储银行及惠民担保公司对农民合作社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惠民担保公司及农民合作社所在地邮储银行共同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
(三)农民合作社办理担保及贷款相关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树立服务意识,推荐好的合作社。开展农民合作社担保贷款试点是一项新业务,也是农经部门的新职责。各级农经部门一定要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在补贴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银行提供资产规模大、产业优、信誉好的合作社,为试点取得成功尽心尽力。
(二)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落实责任。参与试点的县级农经单位要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并负责对合作社的资质、信用状况、有无经济纠纷、社会口碑、贷款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办理相关手续。对农民合作社的初审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因人情、关系放贷,坚决避免领导干预的违规放贷。坚持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一包到底,明确责任。帮助合作社隐瞒造假骗贷的承担连带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邮储银行与担保公司,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联合对贷款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高办事效率。申请担保贷款的农民合作社要提供真实情况,不得造假、隐瞒合作社的产权、实际经营情况和贷款资金用途。认真制定执行还款计划,及时归还贷款。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或逾期不还款的农民合作社,省里将取消新项目扶持和相应荣誉,对已经扶持过的项目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审计,并将不良信用记录在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指导。试点县及相关单位要对农民合作社担保贷款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帮助农民合作社推进项目建设,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农经部门应与邮储银行、担保公司等共同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达到预期效果。开展农民合作社担保贷款试点工作是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三农”扶持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合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要以服务农民群众为宗旨,急农民群众所急,想农民群众所想,工作中各环节既要严格把关,又要做到不拖延、不刁难。试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上报,共同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各地的好做法要及时总结,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方式: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0431-8891573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0431-89665652
吉林省惠民农业担保公司:13500826658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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